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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致中就“召妓门”状告媒体 法院要求其亲自出庭

2010年08月31日 13:44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8月31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壹周刊报道陈水扁儿子陈致中疑涉召妓,陈致中不满提告。高雄地方法院今天(31日)首度开庭,双方都由委任律师出庭。审判长洪能超要求陈致中下次出庭,以厘清事实真相。

  陈致中不满壹周刊报道疑涉召妓,提告求偿200万元(新台币,下同)。高雄地方法院上午开庭,陈致中、壹周刊分别由委任律师罗鼎城和叶铭进出庭。

  罗鼎城表示,被告未善尽查证责任,就以捕风捉影及几乎肯定的语气,报道陈致中开车与联络应召站召妓,这些报道都非事实,且又无法提出证据,应负侵权损害责任。

  叶铭进答辩,指已提出相关的召妓录音带、陈致中休旅车照片及采访应召女子“妮可”等,已尽到合理查证义务。他要求原告如果认为报道不实,应提出陈致中住处大楼和出入车道等有关监视录像带画面。

  不过,罗鼎城表示,曾向大楼住户管理委员会申请,但管委会主委考虑到其他住户等非相关者的隐私权,拒绝提供监视录像带画面等数据。

  庭讯约进行1个半小时,洪能超认为,事实只有当事人最了解,要求陈致中亲自出庭说明,才能厘清事实真相。

  洪能超还特别中断庭讯5分钟,要求罗鼎城打电话给陈致中敲定能出庭的时间,但罗鼎城只联络到陈致中助理。

  洪能超列举多个时间点供双方律师决定可以开庭的下次庭期,最后敲定于9月13日再次开庭。洪能超希望陈致中能出庭,厘清事实真相。(中国台湾网  孙金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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