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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致中涉“招妓门”告《壹周刊》案 法院开准备庭

2010年08月31日 12:13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图片来源:台湾TVBS电视台

  中国台湾网8月31日消息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遭《壹周刊》报道疑涉召妓案,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儿子陈致中认为名誉受损提出民事诉讼,高雄地方法院今天开准备程序庭。

  据《壹周刊》爆料,7月3日凌晨,拍到一名化名妮可的女子,疑似坐上陈致中的银色轿车,到陈致中人文首玺住家附近的Motel开房间,由于担心被外界认出来,所以CHECK IN(办理住宿登记手续)或CHECK-OUT(结账离开)时,都是由妮可去办理,而双方交易的金额是新台币5千元。

  另外还传出,陈致中当时召妓通话过程有被录音,总共有4段,每段录音时间都在30秒到1分钟之内,档案录音时间显示是7月2日深夜11点半和7月3日凌晨。台媒表示,录音内容和陈致中的声音,听起来非常相似。

  遭《壹周刊》报道疑涉召妓,陈致中于7月26日由律师罗鼎城陪同向高雄地方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要求回复名誉,提告对象有《壹周刊》总编辑、编辑和撰稿记者等,并求偿200万元(新台币 下同)。

  陈致中委任律师罗鼎城认为,因民事成立条件范围较广,且刑事举证责任较多,因此先提出民事诉讼,求偿200万元并要求登报道歉。《壹周刊》今则由法务经理叶锡波代表出庭。(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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