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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台“高院”决定继续延押陈水扁三个月

2010年07月19日 19:50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7月19日消息 据台湾“中广新闻网”报道,台湾“高等法院”今日下午召开羁押庭,决定继续延押陈水扁三个月。

  陈水扁家族4大弊案,台湾“高等法院”二审判陈水扁夫妇20年有期徒刑,台检方及被告均提上诉。台“高院”案卷移送台湾“最高法院”后,“最高法院”嘱托“高等法院”合议庭召开移审庭,今天下午16点提讯陈水扁开移审羁押庭,合议庭认为陈水扁有逃亡之虞,且海外资金还没有完全汇回,继续延押三个月。(中国台湾网 王赛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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