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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在线:美国要动扁家海外资产

2016年03月11日 12:39:4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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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政府上周宣布,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没收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在美的两处房产。扁案尚未结案,美国政府却率先出手,要动扁家本来“高枕无忧”的海外资产。岛内舆论指出,这应该是美国掌握了扁家确凿罪证,防止扁家脱产套现之举。”

   美国:警告贪官

  美国司法部和国土安全部14日联合宣布,美国政府已向纽约州地院以及弗吉尼亚州地院分别提出民事诉讼案,寻求没收陈水扁当权期间,其家族在当地购买的两处房产。

  美国司法部认定,陈水扁之妻吴淑珍将贿款洗钱后,不法购买美国两处豪宅。美国法院如果判决确定没收,将出售这两处豪宅,所得款项将部分归还给台湾当局。

  诉状中说,台湾元大证券在2005年和2006年间,为避免当局干预,向吴淑珍行贿600万美元。吴淑珍把这些贿款透过空壳公司和由其子陈致中与儿媳黄睿靓掌管的瑞士银行账户洗钱,部分金钱被转到美国买下豪宅。

  美国司法部发言人说,这项提讼“代表对滥权牟利、并将不法资金转入美国金融体系的贪腐官员,是一大警讯”。

  扁家:言之过早

  陈致中于15日到土城看守所探视陈水扁,向其禀报了这个“意外”。

  陈致中说,陈水扁第一反应是“是不是太跳跃了”?扁认为美国的举动“很奇怪”,让他“很困惑”,因为案子未最后判决,美国法院无法认定资金来源适法性问题。陈水扁说,该案发生在台湾,若要他陈述意见也要等到台湾法院做出判决,美国法院不可能在台湾未做出最后判决前传讯他去问询。 

  陈致中并说,这笔资金来源是政治献金,绝对不是洗钱,因此并不违法。台湾法院尚未做出最终判决,美国就认定资金来源是洗钱、贿款或贪污,言之过早。

  不过岛内法律界指出,依据美国法律,美国政府只要掌握“证据优势”,即有可能说服法官。扁家必须证明自己的房产完全合法,才能免罪。

  蓝营:铁证如山

  国民党“立委”邱毅指出,美国提早出手,因为其掌握了扁家不法证据。再次证明扁家贪污事实确凿、铁证如山。

  不过,掌握扁家海外资产的关键人物、扁家“御医”黄芳彦依然逍遥法外。邱毅指出,陈水扁在美国的资产绝不止两处房产,他呼吁台“特侦组”赶快起诉黄芳彦,让美方透过司法互助将黄押解回台,这样才能让扁家在美的实际资产现形。

  岛内媒体早前曾爆料,潜逃美国已超过1年半时间的黄芳彦,至少掌握扁家超过两亿元新台币以上资金。

  报道说,黄芳彦在美国过得十分潇洒。他在加州橘郡的新港滩巿,以398万美元现金买下海边豪华别墅,跟球星布莱恩特、影帝尼古拉斯凯奇比邻而居。而据黄芳彦的亲弟弟透露,黄已拿到绿卡,在美国还有很多“红粉知己”。

  而对于扁案这一最新进展,民进党发言人林右昌在受访时简单表示,民进党对此全不了解,实在无从评论,只能尊重司法判决。

   媒体:扁家失算

  对于扁家海外资产突遭美国政府出手肃贪,岛内媒体评论说,这一意外发展,让扁家弊案出现了新走向。

  《中国时报》社论说,陈水扁和吴淑珍千算万算,恐怕再怎样也没算到美国政府会加入追讨贪污赃款的行列。扁家以为只要把钱送出境,台湾司法鞭长莫及,就从此可以高枕无忧。但事实证明,追查贪渎洗钱,是国际共同打击犯罪的要项之一。

  社论说,美国政府要求没收扁家房产的动作说明,不容许官员借人民授予的权位图谋私利,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德规范,并非台湾司法对扁家过于苛刻或进行政治迫害。扁家如果还存有侥幸心态,此时也该醒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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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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