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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县一教师性侵猥亵9女生 一审累计判刑73年

2009年12月04日 18:55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4日消息 台南县某高职老师宣称具有通灵能力,被控在任教10年内性侵或猥亵9名女学生。台南地方法院今天以1罪1罚,判处累计刑期73年,应执行刑28年。全案仍可上诉。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南县某高职今年初传出,9名女学生自1999年起遭老师陆续性侵或猥亵案,全案经台南地检署侦结起诉,涉案老师在押中。

  判决书指出,涉案老师在课堂上宣称有通灵能力,且私下对部分女学生说,“她们前世是男性,因曾强迫女子与她们发生性关系,受害女子今世要找她们报仇。他有通灵能力,只要她们与他发生性关系,就可得到保护”。

  判决书表示,女学生若不愿意与涉案老师有关系,涉案老师就威胁说,女学生今世婚姻会不顺、会得性病、外遇、身败名裂、不得好死。

  判决书指出,涉案老师与女学生发生关系前,还会要求女学生发毒誓不得泄漏。且以前世因果为由,拍下性爱画面。

  台南地检署侦结起诉后,台南地院判决,涉案老师1罪1罚,累计刑期高达73年,应执行刑28年。全案仍可上诉。(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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