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女童十三年前惨遭歹徒以竹竿插入下体,图为警方在现场找到的犯案尖竹,小图为嫌犯十二年前落网时的照片。 来源:《联合报》
中国台湾网11月21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13年前,惨遭歹徒用尖竹猛插下体性凌虐的台湾5岁林姓女童,曾引起岛内民众的关心同情。她经历摘除子宫、截肠重创,长期无法吸收足够养分,今年3月过世。被控凌虐她成重残的嫌犯谢振茂昨天更7审判决无罪。
谢振茂更6审被台中高分院判刑8年,更7审“逆转”改判无罪的主要理由是:林姓女童指认程序有瑕疵、扣案证物竹竿未采到指纹,且谢振茂通过测谎罪嫌不足。台检方表示将再上诉,但她的父母长期缠讼,心力交瘁。昨晚透过里长转述,结果已不重要,只想让女儿安息。
林姓女童于1996年12月29日,被发现在台中市旱溪五街遭人用削尖的竹竿,猛戳下体再强拉出,致小肠断裂180厘米,子宫脱落,送医急救挽回性命。但因小肠仅剩8厘米,有短肠症无法吸收进食、排泄,全仰赖静脉营养注射维生。警方2天后逮捕45岁嫌犯谢振茂,检方依杀人未遂等罪嫌将他起诉。
女童妈妈嘴上说着结果不重要,却忍不住说到哽咽,13年前的噩梦让他们人生就此转变。本来单亲妈妈生活就很艰困全靠摆摊维生,为了应付庞大医药费,台湾社会各界纷伸援手,共捐款新台币5000万元济助。林姓女童因为小肠断裂无法吸收进食养分,只能依靠静态注射维生,18岁的她只有130厘米高。从意外过后,林妈妈几乎24小时守在女儿身旁。但女童长期无法吸收足够养分,今年3月过世。
本案历经13年审理,前后7次发回更审。台中高分院更6审判决谢有罪,认为林姓女童指认明确,足以采信。至于谢振茂指称遭刑讯逼供才供认的说词,更6审认为谢在检察官侦讯时坦承犯行,检方不可能刑求取供,因此判他8年。
更7审昨改判谢振茂无罪,主要认为林姓女童经过急救后,在仍无法言语的情况下指认谢,可信度存疑,且警方先提供谢的照片给女童指认,之后再提供混杂其它人犯的13张照片供指认,过程有瑕疵。谢振茂多次否认犯罪,仅一度自白犯罪,是否出于真意,令人质疑。加上竹竿上没有谢的指纹、扣案外套血迹和女童不符,而谢又通过测谎,所以改判无罪。(陈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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