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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吴淑珍海外聘律师 誓保5.7亿留瑞士

2009年09月25日 15:31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9月25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陈水扁在24日的二审合议庭中,被法官以扁家仍有未遭冻结的5.7亿(新台币,下同)海外资金为由,裁定延长羁押3个月。不过吴淑珍为了力保儿子,不惜自己被判死刑、紧咬陈水扁都愿意,甚至还要跨海聘请律师,将扁家财产抢回来。

  一审宣判中,扁家唯一被判缓刑的儿媳黄睿靓,只须缴公库2亿元,就能免除牢狱之灾,或许是辩论终结的最后一庭,她催泪陈述“不希望在女儿成长过程中缺席”成功打动法官,外传其父亲黄百禄护女心切,有意要吴淑珍出缓刑钱,显示扁家仍是“资产丰厚”。

  不过,吴淑珍毫不在乎自己被判无期徒刑,反而对宝贝儿子陈致中遭判2年6个月感到十分不满,护犊心切的她,甚至向委任律师表示,“只要放了小孩,把我判死刑,要我死、要我自杀都可以。甚至要我完全认罪,紧咬陈水扁,我也愿意”。却仍绝口不提海外资金,誓死捍卫扁家财产。

  “今日新闻网”援引台湾《时报周刊》报道指出,吴淑珍不满法院没有让陈致中缓刑,原本想将扁家海外资金拿回换取家人自由,但是没想到不但遭重判,还要被追征追缴犯罪所得,让她身陷进退两难,因此决定采取强硬态度,非但不出钱,还要跨海聘请律师,将扁家被冻结的钱努力留在瑞士。

  在美林银行中保仓公司与苏格兰皇家银行中的格拉罕公司,为数2100万美元的资金,就是银行进行查证后,认定为洗钱行为才冻结。另外的5亿7千万则由台湾检方请求瑞士方面冻结。

  由于必须确认是犯罪所得,钱才能汇回台湾,但陈致中夫妇始终未承认被冻结的资金是犯罪所得,以致瑞士的洗钱赃款仍无法汇回台湾,也成为吴淑珍得以跨海诉讼的“漏洞”。

  2100万美元是瑞士主动冻结,因此吴淑珍将目标转而向5亿7千万,因为扁家可以在瑞士提出异议官司,打赢后,这笔资金仍是扁家的。

  根据《时报周刊》调查,黄芳彦成为吴淑珍跨海聘请律师的代理人,他替扁家委任的律师,就5亿7千万部分向瑞士联邦检察署递出声明异议状。律师费用相当可观,每月需80万,不过在吴淑珍的算盘中,比起罚金而言似乎不算什么。(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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