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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寄望“大法官释宪”脱困 台媒劝其认罪道歉

2009年09月25日 15:11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9月25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陈水扁被控贪污案,昨天移审台湾“高等法院”遭裁定羁押,决战二审首役即败下阵来的陈水扁,正思索未来的诉讼之路,在二审开释无望后,只能期待“大法官释宪”一途,希望“大法官”解释能够在一审换法官的“法定法官原则”中,作出对他有利的解释,以便杀出一血路。

  不过,熟悉“大法官”解释效力的台湾司法界人士表示,“大法官”解释的效力,并不发生对侦审中的个案产生拘束力,换言之,纵使解释有利于陈水扁,也无解于陈水扁目前的处境,由于台湾“高等法院”仍是审级制度设计上的事实审,陈水扁应回归审判,在未来的调查审理中,请求合议庭对他有利的事项一并注意并调查。

  在昨天的移审接押庭中,陈水扁独自一人舌战莅庭的六位检察官,看似信心满满,但面对还押的裁定,据台湾媒体了解,陈水扁的律师团将重新归位备战,由于昨天的羁押裁定,也一并宣示被告得具保停止羁押的声请权利,程序上,陈水扁为求开释,定会向台湾“最高法院”提出抗告救济。

  台湾法界人士表示,在扁案一审期间,陈水扁律师团一并声请的“大法官”解释,冀望针对换由蔡守训法官审判的问题,以程序争议进而否定整个审判基础,由于之后又有如士林地院庭长洪英花投书媒体,唱和蔡守训判决无效,以致糊模了焦点。

  法界人士说,台湾“高等法院”虽是事后审,但与台北地院一样是扁案的事实审,在审理上变化并不大,陈水扁一样可声请调查证据,和有利于己的证人传唤,待交互诘问程序终了,才会辩结全案。

  据台湾媒体了解,“大法官”会议对于陈水扁声请的“释宪案”相当低调,也无法获知审议的进度,日前民进党主席蔡英文有意拜会台湾“司法院长”赖英照,就遭赖以他身兼“大法官”为由婉拒,虽然“大法官”解释的结论,对扁案存有变量,但不论结果为何,一切还是得回归审判。

  《联合晚报》另有分析文章指出,原本希望决战二审的陈水扁,在案件移审台湾“高等法院”后,仍遭羁押,令陈水扁顿时瘫软;从检方侦办起,就开始苦思诉讼策略的陈水扁,此时应该了解到“诚实是最好的政策”,也可以作为他这场司法官司的最佳诉讼策略;也许,放下后、坦白后、道歉后,陈水扁不但可以获得保释,甚至可以在这场官司中,重新寻获出路。

  就目前检方起诉内容和法院判决认定,陈水扁所涉案件不但大多属于重罪,且几乎被法官的认定是罪证确凿,人算不如天算,陈水扁未算出法官不分蓝、绿,只看证据。

  其实,不少挺绿的民众,虽然相对同情陈水扁的际遇,但同时也对陈水扁到现在仍不肯认错、道歉,无法接受。

  同样,法官也是人,法律不外人情,如果陈水扁在扁案审理期间,犯后态度能有所改变,认罪、还钱,再向社会道歉,也许才是打这场官司的最佳诉讼策略,陈水扁若能体会到这点,未来即使司法未必能轻判陈水扁,但至少可能先获得保释;且未来,除了司法侦审外,政治上的“特赦”或其它有别于司法面的出路才有浮现的可能性。(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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