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9月13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陈水扁四大弊案11日遭台北地方法院一审重判无期徒刑,全案即将移审台湾“高等法院”。由于“高等法院”属旧式大楼,没有在押被告专用通道,考虑到未来陈水扁出庭的安全维护,对于出庭的路线问题,台湾“高等法院”正在研拟对策。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公务机要费案、竹科龙潭购地案、南港展览馆案、洗钱案、陈水扁与吴淑珍索贿、卖官案,陈水扁在昨天下午2时许已经收到台北地院送达台北看守所的判决书,依法必须于10天内提起上诉。
根据过去“高等法院”审理的模式来看,所有刑事案件的在押被告出庭都是和民众混杂在一般通道中,在押被告除了有法警护送、上手铐、脚镣之外,其它都与一般民众出入没有什么不同。
不过,依照陈水扁案在台北地院一审开庭的状况,北院因为大楼较晚兴建,特别设计在押被告出庭专属的移动路线,让支持与反对陈水扁的群众,只能在法庭上看到、没有办法直接接触陈水扁,“高院”少了这条专属移动线路,又考虑到陈水扁的安全问题,对此相当头痛。
据了解,“高院”日前曾经开会讨论,有意让陈水扁走法官专属通道,但是这样作法与过去大不相同,且被告与法官走同一个通道也有所不妥,因此“高院”对于陈水扁移审后,未来出庭的动线与安全维护问题,也还在伤脑筋中。(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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