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陈水扁家宝徕房产及人头账户 台检方予以冻结

2009年09月13日 09:53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9月13日消息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台特侦组侦办陈水扁家洗钱案,认定陈水扁家以国泰世华银行保管室保管的不法所得,动用其中6千万元(新台币,下同)交给前新光医院副院长黄芳彦,支付购买两户宝徕豪宅,涉及洗钱,日前已下令冻结陈水扁宝徕两户房产,禁止移转买卖,日后若经法院判决有罪定谳,将依法宣告没收。

  此外,台特侦组也全面冻结陈水扁吴淑珍利用亲友作人头的相关洗钱账户。其中,被检方认定是吴淑珍洗钱重要账户的吴景茂彰银民生分行账户内,1千余万元定存,检方怀疑是赃款,也予以冻结。

  台检方在今年五月间,行文地政机关,以涉及洗钱理由,冻结陈水扁家位于北市的宝徕花园广场十五楼、十七楼两户房产,禁止扁家移转买卖,防范趁机脱产。

  为了追查陈水扁家资金,台检方曾调阅陈水扁吴淑珍及陈致中等账户。由于台检方无法认定扁家成员账户内的资金全部是不法所得,因此目前还没有冻结扁家成员账户的动作。(李杰)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