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9月12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台检方特侦组侦办陈水扁案,查出陈水扁利用出境的机会,侵占“机密外交”预算,不法金额高达新台币1000万元以上,特侦组下一案将优先将陈水扁涉及的“机密外交”弊案依侵占公有财物罪侦结,若成罪,扁将再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台检方特侦组检察官稍早多次传讯台当局前外事部门正副负责人黄志芳、高英茂等人作证后,部分人员指述对陈水扁不利。
台“调查局”台北市调查处在特侦组的指挥下,今年3月23日到台北看守所就讯陈水扁,扁不合作,辩称“机密外交”款的支用是台当局领导人专属职权,且无明确规范等,不过,有事证显示扁涉贪,检察官目前正在进行结案前最后收网动作。
特侦组开会决定,近日单独针对陈水扁涉“机密外交”案进行一波侦结、起诉,此外,扁家在“二次金改”案中是否涉嫌向金控业者索贿,以及“3·19”枪击案等,留待后续侦办。
陈水扁2004年竞选连任成功,展开中美洲之旅,惊爆“迷航之旅”,特侦组查出,至去年5月20日他卸任为止,共计出境11次,每次行前,陈水扁都以“机密外交”名义向台当局外事部门请领10万美元的现钞或旅行支票。
特侦组调查,陈水扁在台当局外事官员见证下,将部分款项赠予所到国家的领袖,但回程却暗杠部分美金现钞,未缴回公库,侵占“机密外交”款项达30万美元以上,折算新台币1000多万元,涉犯侵占贪污公有财物罪。 (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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