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9月12日消息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扁家弊案,前后将近3年时间,耗费庞大社会成本,仅台北地院开庭,就开了182次,近一年来动员法警2192人次维持秩序。另为了吴淑珍身体健康因素,台北地院洽请台大医院支持医护人员,在珍开庭时提供医疗照护,前后花费73万余元新台币,都由台湾民众埋单。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北地方法院行政庭长黄俊明指出,自2006年12月该院审理公务机要费案以来,迄今台北地院共计有514宗卷宗,证物47大袋,前后开庭182次。
且吴淑珍身体状况不佳,但法院审判时,被告若未到庭,则无法进行审判。因此,台北地院洽请台大医院在吴淑珍每次开庭时,提供医护人员到法院,随时注意珍的身体状况是否适合开庭。
但台大医院提供医护人员及医疗设备,也要收取费用,每次约花费新台币2万余元。总计台大医院派员到法院提供吴淑珍的医疗照护,前后花费73万余元新台币,都由台北地院支付。
另外,台北地院为维持开庭秩序,自去年12月12日迄今年8月4日,共计调派法警2192人次。不过,这只计算法警的人力派遣,至于警力的支出,其实也相当庞大,包括辖区警局及保警支持法院外秩序维护,每次也动员相当人力,这些都是社会成本。 (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