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9月13日消息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陈水扁案一审宣判后,台特侦组认为,判决书已认定陈水扁家被瑞士冻结的2100万美金(折合7亿新台币),是洗钱犯罪所得,因此台特侦组近日将把陈水扁案判决书,翻译英文及法文等版本,提供给瑞士司法单位,希望通过司法互助程序,请求瑞士能尽速将陈水扁家在海外的巨款汇回台湾。
报道称,为追回这“海角七亿”,陈水扁案审理期间,台特侦组曾一度请求台“外交部”协助,将陈水扁涉贪渎案的起诉书翻译成英文,再由熟悉外文的检察官及检察事务官校对法律专有名词,借此证明瑞士司法单位所冻结的款项为犯罪所得,盼瑞士将2100万美金交由台湾特侦组查扣。
不过,当时瑞士司法单位并没有具体响应。台检方分析,可能是瑞士司法单位希望这笔钱由法院认定是犯罪所得,或全案判决定谳,才会正式启动司法互助。
台特侦组因而决定,等陈水扁案一审判决,认定瑞士冻结的2100万美金是犯罪所得,宣告没入,再依据法院判决书,向瑞士联邦检察署请求司法互助,返还这笔钱。(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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