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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扁家总管昨称 陈水扁曾用“机要费”买狗屋

2009年04月22日 06:36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4月22日消息 据台“联合报”报道,台北地方法院昨天传讯原陈水扁官邸总管助理林哲民,调查陈水扁家是否私用“机要费”。林哲民当庭证称,陈水扁确实曾用“机要费”报销私人的杂项费用。

  据台媒报道,台检方的起诉书中指出,扁家的日常生活杂支,例如陈水扁女儿陈幸妤民生寓所的日常用品、陈幸妤儿子赵翊安饮料零食和陈致中的交通违规罚单、扁家的菜钱,都申报“机要费”报销。林哲民昨天证实,陈水扁曾以“机要费”买狗笼、狗屋给扁家养的狗“勇哥”和“玉子”使用,而这些杂项费用都是由前陈水扁办公室出纳陈镇慧申报核销的。

  林哲民是原陈水扁办公室的技工兼驾驶,但被称为“官邸总务大臣”,据称曾当过出租车司机,是黄芳彦推荐让他进入陈水扁官邸。(沈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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