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3月25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陈水扁的妻子吴淑珍于2月3日向台检方特侦组递交陈报状指出,富邦金控董事长蔡明忠曾交付扁家新台币3000万元。为厘清事实,特侦组今天上午以证人身份传唤蔡明忠说明。
吴淑珍在陈报状中,共列举20位企业人士曾交付款项给陈水扁家,台特侦组过去3周内已分别约谈当事人或相关人员。至于部分媒体指称,吴淑珍另有一份尚在研拟中的陈报状,当中有超过200名企业人士。办案人员指出,据他们所了解的状况,并没有这回事。
办案人员表示,据吴淑珍在最近两次应讯时的说法,她递交陈报状详述陈水扁家资金来源的目的,主要是希望能协助儿子陈致中、儿媳黄睿靓认罪协商的过程,应该不可能作出扰乱检察官办案的行为。
办案人员说,部分与本案有关的有心人士,近来频频透过媒体释放不实传言,企图干扰陈致中等人认罪的过程,但检察官已洞悉这些人士的居心,处理本案绝不会受到法律以外的干扰。(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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