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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告陈肇敏诽谤案二审将于1月12日宣判

2008年12月29日 15:25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29日消息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控告台当局防务主管部门负责人陈肇敏诽谤案,二审将于1月12日上午宣判。

  陈水扁控告陈肇敏诽谤案二审,台湾“高等法院”今天上午开庭辩论,陈水扁为准备下午召开的羁押更裁庭,并没有出庭,委由律师徐国勇辩论。陈肇敏则否认有诽谤的故意。

  陈肇敏今年5月21日首次赴台湾立法部门接受质询,面对民进党“立委” 蔡煌琅追问,加入“319枪击案真调会”有无查出结果时,陈肇敏当时表示,根据初步调查结果,陈水扁肚子上的伤口,根本就不是2004年3月19日在台南市金华街三段第一现场所造成的。

  陈肇敏当时还表示,他当初加入“真调会”并非针对陈水扁,因为“319枪击案”是“信者恒信,不信者恒不信”。陈肇敏的发言,在台湾社会引发轩然大波,陈肇敏也迫于压力而对陈水扁表示道歉,但是不为陈水扁所接受。陈水扁委托律师徐国勇控告陈肇敏诽谤,并要求民事赔偿1000万元新台币。台北地方法院认为,陈肇敏是依“319枪击案真调会”的结论而做出此一表示的,因此一审宣判陈肇敏无罪。(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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