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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陈水扁枪伤有假被控诽谤 陈肇敏今获判无罪

2008年10月27日 17:02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0月27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前“319枪击案真相调查委员会”成员、台湾防务部门主管陈肇敏日前在接受询问时,指2004年发生的“319枪击案”,陈水扁肚子上的枪伤不是在现场造成的。事后陈肇敏被陈水扁控告诽谤,并附带民事求偿1000万(新台币 下同),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一审宣判陈肇敏无罪。

  据台媒报道,陈肇敏在今年5月21日首次赴台湾立法部门接受质询,面对民进党“立委” 蔡煌琅追问,加入“319枪击案真调会”有无查出结果时,陈肇敏当时表示,根据初步调查结果,陈水扁肚子上的伤口,根本就不是2004年3月19日在台南市金华街三段第一现场所造成的。

  陈肇敏当时还表示,他当初加入真调会并非针对陈水扁,因为“319枪击案”是“信者恒信,不信者恒不信”。陈肇敏的发言,在台湾社会引发轩然大波,陈肇敏也迫于压力而对陈水扁表示道歉,但是不为陈水扁所接受。陈水扁委托律师徐国勇控告陈肇敏诽谤,并要求民事赔偿1000万元。台北地方法院认为,陈肇敏是依“319枪击案真调会”的结论而做出此一表示的,因此一审宣判陈肇敏无罪。(沈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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