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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县“立委”李乙廷当选无效 明年3月14日补选

2008年12月19日 20:01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19日消息 台湾苗栗县“立委”李乙廷因贿选被判当选无效定谳,台当局选务主管部门今天通过明年3月14日补选。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李乙廷12月10日被判当选无效定谳,依台湾地区公职人员选举罢免相关规定,李乙廷所遗任期超过1年,必须在选务部门收到判决书起3个月内补选。

  台当局选务主管部门今天下午召开会议,通过苗栗县第一选举区缺额补选,明年1月5日发布选举公告、1月12日至1月16 日受理参选人登记申请、2月18日参选人抽签决定号次、3月4日至13日办理公办政见发表会、3月14日投票。(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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