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月23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苗栗县第一选区“立委”当选人李乙廷以及2名选举干部,今天被苗栗地检署以违反“选罢法”提起公诉,地检署表示,将3人各求处2年以上徒刑以及200万(新台币,下同)罚金,地检署说,这也是今年第一件对当选新科“立委”所提出的起诉。
苗栗县第一选区新科“立委”李乙廷虽然是第一次参选,不过在地方人士力挺下声势惊人,击败两任“立委”杜文卿高票当选;但是今天地检署却对李乙廷提起选举公诉,地检署表示,李乙廷去年6月到10月之间,针对苑里、竹南庙宇机构捐款,总共有16次之多,而且亲自到场拜托,希望能够支持他让他当选,加上查证之前并没有任何捐款款项,却在选举期间才有捐款,地检署依照“公职人员选罢法”相关规定提起公诉。
苗栗地检署主任检察官蔡宗熙表示,遭起诉的有3人,分别是县农会林姓课长、竞选总部赖姓秘书以及李乙廷3人,地检署在去年11月30日到李乙廷县农会办公室搜出名单以及账册,依照“选罢法”规定具体求刑2年以上以,并科罚金200万,这也是“立委”选举之后第一位新科“立委”被诉。
对于自己遭到起诉,李乙廷表示,在选举期间碰到任何人都要拜托赐票,况且这些地方自己也没去过,2000元香油钱就要起诉他,似乎有点牵强,难道他以谢长廷名义捐款,也要起诉谢长廷吗?李乙廷表示,目前他还没有收到地检署来函,他不愿再继续表示意见,一切等到开庭后再说明清楚。(高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