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台媒:“二次金改”未被列入洗钱案首波侦结范围

2008年12月05日 23:51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5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检方特侦组侦办陈水扁家海外洗钱疑案,近日以证人身份传讯多名岛内金控公司高层,厘清陈水扁家有无利用“金改”政策向业者索贿;但据台媒了解,台特侦组未将陈水扁任内推动的“二次金改”列为洗钱案首波侦结的区块。

  报道称,台特侦组已先后传讯过台湾“中信金”、开发金辜家及“台北101”董事长陈敏熏、陈敏熏的父母等人作证。外传连“国泰世华”蔡镇宇家族、台北富邦蔡明忠家族、元大金控马志玲家族等也已被特侦组约谈,但特侦组主任陈云南今天仍三缄其口,以“不便说明”响应媒体询问。

  至于国民党“立委”邱毅指出,台湾前“一银”董事长张兆顺疑涉嫌帮陈水扁洗钱,特侦组应约谈张兆顺。陈云南答复媒体询问相关问题时表示,将视侦查有无必要而定。

  据台媒了解,台特侦组调查陈水扁家洗钱疑案与企业疑涉行贿,过滤资金流动情形后,发现每家业者与陈水扁家资金往来情形不尽相同,必须按照实际的汇款情节,才能认定有无不法对价。台特侦组专案小组开会后,决定将首要目标放在追查相关款项的下落。

  知情人士表示,早在特侦组侦办陈水扁弊案前,台“高检署”侦办经济犯罪案件的检察官覃正祥,即已整理出一个金控整并案与政商牵连的轮廓图,将“中信金”插旗兆丰金、开发金经营权争夺、“复华金”经营权争夺等案列入,台特侦组今年8月启动陈水扁弊案侦办后,将这份数据列为参考。

  台特侦组根据搜证账证资料,认为陈水扁家资产快速累积,与陈水扁家收入不成比例,必须厘清与庞大利益的金控整并有无关联,但知情人士表示,“二次金改”仍未列在第一波侦结的范围内。(章潘)

  更多内容请关注台湾频道 >>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