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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通过修正案 被父母施暴子女可申请更改姓氏

2008年10月09日 14:21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0月9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行政主管部门今天通过有关子女姓氏的修正草案,明定若发生父母对子女性侵害或施以暴力等情况,受害子女可向当地法院请求宣告变更姓氏。

  据台媒报道,台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刘兆玄指出,子女姓氏的决定与变更,不仅涉及子女的人格权,且与身份安定、交易安全、家族表征与父母选择权息息相关。基于两性平等及子女利益优先的考虑修改台湾相关规定,未来可使子女的姓氏决定或变更更具弹性。

  据台媒报道,台湾法务部门指出,如果发生父母对子女性侵害或家暴的情况,依照台湾现行规定,子女不得据此请求变更姓氏。但台湾法务部门认为,性侵害或家暴对于子女身心发展及人格养成都有不利影响,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施暴的父母显然未尽保护或教养义务,因此在这次的修正草案中,修正为受害子女可向地法院申请变更姓氏。

  另据台媒了解,台湾法务部门还指出,台湾现行规定只规定子女姓氏应由父母约定,但对于未约定或约定不成时,应该如何处理,并无明文规定。因此此次提出的修正条文,增订父母未约定子女姓氏或约定不成时,将由在地户政事务所以抽签方式决定。(沈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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