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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要费案”卷证机密注销 台检方将尽快约谈扁

2008年08月06日 15:44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陈水扁夫妇将再度面临“机要费案”侦讯。台湾联合报系资料图

  中国台湾网8月6日消息 马英九办公室今天宣布注销被陈水扁核定为“绝对机密”的“机要费案”相关卷证,台“最高检察署”特侦组中午表示,将尽速以贪污特侦字案被告约谈陈水扁,必要时,根据陈水扁答辩内容,约谈陈水扁家庭成员到案侦查。

  据台湾媒体报道,特侦组“机要费案”发言人朱朝亮指出,当初前“高检署查缉黑金行动中心”侦办“机要费案”时,检察官陈瑞仁未将陈水扁列侦字案被告,特侦组讨论后,认为应该给陈水扁重新一次答辩的机会,才决定不直接依贪污罪起诉陈水扁。

  特侦组于陈水扁5月20日卸任当天,先通知相关单位对陈水扁采取境管留置通知,同步向马英九办公室表达希望将被核定为“绝对机密”的文件解密,马英九办公室两周后函覆特侦组可以侦办,但未给予特侦组的疑惑解答。

  特侦组认为,机密保护规定属“绝对机密”的案卷,不得复印,如果无法将“绝对机密”加以解密,侦查中有关当事人及律师阅卷等都生法律疑义,6月中旬于是二度函询马英九办公室要求解密、降密,马英九办公室考虑将近50天后,今天上午传出下午宣布解密的讯息。

  朱朝亮指出,陈水扁涉“机要费案”有他应有的被告防御权利,2006年11月陈瑞仁侦结“机要费案”迄今,已过了快2年,陈水扁可能对陈瑞仁指控的犯行出现新的答辩内容,检察官应给他机会。

  至于约谈陈水扁时间为何?朱朝亮表示“一定会尽速约谈”,但结案的时间,则要看陈水扁答辩的内容而定,如陈水扁答辩提出有关其家庭成员的发票报帐内容,检察官也不排除传讯陈水扁女儿陈幸妤、儿子陈致中等出庭作证。(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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