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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马英九指示“机要费案”卷证分类解密降密

2008年08月02日 09:16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8月2日消息 陈水扁“机要费案”悬案有解。马英九办公室高层人士指出,马英九已指示相关人员全力协助司法侦办,目前正将“机要费案”卷证的机密等级进行分类,有的采降密方式,有的则直接解密,最快下周就会对外公布。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监察院”昨日重新开张,将优先调查“金援弊案”、鐽震军火公司案、“机要费案”等前陈水扁当局重大弊案。其中,陈水扁家庭涉入的“机要费案”,侦查期间被陈水扁列为绝对机密,因程序杯葛停摆一年半,几成悬案。

  马英九办公室权威人士表示,为还原“机要费案”真相,马英九已指示“视不同情形、做不同处置”。所谓“不同情形”,意指“机要费案”每项卷证的机密程度可能不同,“不同处置”则是将每项卷证分类,再视机密程度,用直接解密、降低机密等级两种方式解套。

  马英九办公室相关人士说,在马英九的指示下,马英九办公室秘书长詹春柏正将“机要费案”卷证逐一检视分类,不属机密的就解密,不是绝对机密的就降低机密等级,目前作业尚未完成,近日就会完成分类,再由马英九亲自裁定。

  报道称,马英九昨日出席“大法官”提名审荐小组会议时,特别提及“机要费案”。他意有所指地说,“大法官会议”针对“机要费案”的六二七号解释,有关台湾地区领导人的机密特权,每项解释都对相关法律问题有关键性的影响,真的非常重要。

  核心幕僚进一步解释,释字六二七号解释确立了台湾地区领导人的机密特权,对社会有关键性影响。事实上,陈水扁在“机要费案”爆发后约见“立委”及名嘴,大秀“机要费案”的支出明细,事后却将这些资料核定为绝对机密,的确有“适法性”的争议。

  陈水扁在台湾地区领导人任内要求法院返还“机要费案”扣押物案,卸任后,台湾“高院”驳回其抗告,认定陈水扁当初核定的绝对机密是无效的行政处分。

  “当初如果没有释字六二七号解释,确定了台湾地区领导人的机密特权,现在司法侦查的状况可能会不同。”核心幕僚说,在“高院”驳回陈水扁抗告后,马英九指示将绝对机密解密及降低机密等级,全力协助司法调查,“机要费案”水落石出指日可待。(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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