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6月13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前台北市政府秘书余文因涉嫌“前台北市长特别费案”而被判一年有期徒刑。今天上午8点多,余文提前1个多小时赴台检调单位报到,经过简单讯问后,台检方已将他解送台北监狱服刑。
报道称,台北地检署检察官刘承武表示,余文已有悔意,所以检方上午直接将余文解送台北监狱,如果他在狱中表现良好,最快9个月即有机会获得假释。
刘承武说,由于余文表示不希望再受媒体打扰,昨晚就主动打电话告诉他希望能提早报到,他完成简单讯问后,今天上午8点25分余文即被带往台北监狱发监执行。
刘承武指出,如果先将余文解送台北看守所,在看守所服刑期间不能计算行刑累进处遇的分数,将影响其假释的权益,因此,台检方今天直接将余文解送台北监狱服刑,让他的累进处遇分数可从今天起算。
另据台媒了解,前台北市政府秘书余文因为涉嫌以不实发票核销“特别费”,被法院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定谳,6月13日发监执行。余文为求暂停执行,日前曾两度向台北地检署检察官刘承武声请再审及非常上诉,但刘承武审核后认为理由均不足,驳回两次声请。
余文是“前台北市长特别费案”唯一被判刑的人,而且雪上加霜的是,台湾检方在判决书中发现,余文还有以他人5张发票核销市长单据的“特别费”,又再涉及“伪造文书”,“准渎职罪”和“公职人员登载不实”等3项罪名,已经签分被告另行侦办。(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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