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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前“立委”李显荣涉贿选 台检方求刑2年半

2008年02月13日 10:31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2月13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民进党前“立委”李显荣昨天遭到台检方以涉嫌贿选起诉,并求处徒刑2年半,并科罚金300万元新台币。李显荣竞选连任期间被控假借淡水义警、民防顾问名义,先后共捐款5万元(新台币,下同)给贤孝义警民防分队、中正民防分队。

  台检方起诉表示,李显荣未曾担任淡水镇的义警或民防分队顾问,为争取连任“立委”,去年9月知悉贤孝分队于三芝乡聚餐,到场致意并散发印有李显荣的面纸及购物袋,并当场假借顾问名义,慨捐3万元。

  同年11月,李再得知中正民防分队于淡水中正路聚餐,以相同手法到场敬酒,请求支持,并捐款分队2万元。

  该案经检警接获检举追查,认定李显荣假借名目捐款,涉嫌贿选,侦结后依违反“选罢法”“对于选举区内之团体,假借捐助名义贿选”罪嫌将他起诉,并以其选举走偏锋,具体求刑。 (云鹏)

进入专题:台湾地区第七届“立委”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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