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2月1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民进党籍台北市议员蔡坤龙06年竞选市议员期间,以赠送洋酒及餐会方式贿选。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判决,蔡坤龙贿选行为显有影响选举结果的可能,妨碍选举公平性,判决其当选无效,本案仍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06年台北市议员选举期间,民进党籍参选人蔡重吉和蔡坤龙父子共同将自家公司进口市价约3000多元新台币的威士忌洋酒礼盒赠送给选民,也举办餐会,要求选民投蔡坤龙一票。
法官认为,依蔡坤龙行贿的方式及规模,直接受贿者达两、三百人,而受贿的亲朋好友通常不只1人,如受贿者再转托其亲朋好友,影响的票数势必更多,显有影响选举结果的可能。
针对法院的判决,蔡坤龙昨天表示,根据台调查部门的监听录音带译文,其中有利于他的证据,法官都不采信,他会继续上诉争回自己的清白。
台湾法界人士指出,依照台湾地区公职人员选举罢免相关规定,市议员经法院判决当选无效确定后,即应解职,其缺额由最高票落选人递补。如果蔡坤龙当选无效案二审确定,他的市议员缺额就由同选区最高票落选的林国成递补。(章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