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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选会”确认领投票程序 弹性开放“二阶段”

2007年12月27日 10:14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27日消息 据台联合新闻网报道,岛内明年选举一阶二阶领投票争议僵局解套有望,台“中选会”昨天确认领投票动线,只要选民不离开投票所,可以分两阶段领投选举票及“公投”票。这项决定,等于弹性开放了二阶段领投票,由选民自行选择。

  据报道,台“中选会”昨天加开委员会议,确认印制选务手册的一阶段领投动线图。对于领投票动线,同意开放“弹性二阶段”的选项。这与国民党主张二阶领投票的差别只在于:动线决定权交给选民,不是选务人员。选民进入投票所,可自由选择4种动线中的任何一种。

  依“中选会”交给各“直辖市”、县市选委会的投票所布置图例,选举票与“公投”票分桌领票,选民从入口处进入投票所时,有3种动线:一、领选举票→领“公投”票→圈票→投票→离开。这个方式也就是“中选会”决议的标准式一阶段领投;二、领选举票(不领“公投”票)→圈票→投票→离开;三、(不领选举票)领“公投”票→圈票→投票→离开。台东县选委会昨天传出有第4种动线设计,即“领选举票→圈票→投选举票→领‘公投’票→圈票→投‘公投’票→离开”,实际上就是二阶段领投的动线,但选民中途不能离开。

 

  台“中选会”秘书长邓天佑在会后被问到台东县的流程是否“违法”时表示,之前与各县市选委会人员开会时已达成共识,“只要人没有离开投开票所,就可再去领‘公投’票”,意即只要选民没有离开投票所,符合进出投票所“一次”的规定,仍可回头再领“立委”票或“公投”票,但“这个在我们来讲,虽不违法,但不鼓励”,因这样较容易影响投票秩序。

  报道指出,虽然台“中选会”的决议,为连日来蓝绿双方的选务争议搭下台阶,但“中选会”软硬兼施,仍增订了撤换地方选务主管的“法源”,预留硬的一手。但因二阶段领投票已有出路,预料后续发展不致有太大争议。昨天的会中,并未讨论如何处分主张二阶段领投票的县市,也未追究县市选委会是否如期回报“采一阶或二阶段”。(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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