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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东县投票方式涵盖两阶段 台“中选会”:不鼓励

2007年12月26日 21:30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26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东县选委会提出除了台当局“中选会”工作手册的3种一阶段投票动线外,还有1种涵盖两阶段投票的第4种方式。“中选会秘书长”邓天佑今天说,据“中选会”与地方选委会沟通的共识,只要选民没有离开投票所,还可再回头领“公投”票或“立委”票,这种方式不“违法”,但不鼓励。

  台当局“中选会”针对明年“立委”合并两项“公投”的投票流程,决议“分桌领票、一阶段圈投票”动线,但蓝营执政的“直辖市”、县市选委会决定采取“两阶段投票”,双方各执一词。

  报道称,“中选会”提供给地方选委会参考的工作手册上公布的“投票所布置图例”包含3种动线:第一种方式,领完“立委”选票后,接着领“公投”票,然后圈选票,先投“立委”选票,再投“公投”票;第二种方式,领完“立委”选票后放弃“公投”选票,直接走到圈选处圈票,然后再投票;第三种方式,直接领“公投”票,放弃“立委”选票后,直接进入圈选后再投票。

  不过台东县选委会提出“中选会”公布的“投票所布置图例”以外的第4种方式,民众可以按自己喜欢的方式,只要民众尚未离开投票所,都还可领票、投票,也可以采取“两阶段”,投完“立委”选票后再回头领“公投”票,或是投完“公投”票,再回来领“立委”选票。

  报道称,邓天佑晚间受访时指出,这是日前“中选会”邀集“直辖市”、县市选委会沟通后达成的共识,也就是说,只要选民没有离开投票所,还是可以回头再领“立委”票或“公投”票,不过,“这个在我们来讲,虽不‘违法’,但不鼓励”,这样较容易影响投票秩序。

  另外,“中选会”委员会议下午也针对议程的第4案,即“请核议关于7届‘立委’与全台性‘公投’投开票所的投开票所流程,地方选举委员会如已公开宣示或指示下属选务人员不依本会规定办理的因应措施”,但最后委员们未提出更好的解决方案,最后决定将此案保留。

  报道称,邓天佑说,至于国民党推荐委员刘光华提出的“一所两制”方案,也就是一个投开票所内同时布置成可并行一阶段、两阶段的动线,并用适当红线区隔,委员们认为无法解决争议,否决这项提案。(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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