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台当局宣布将处理坚持两阶段领投票选务人员(图)

2007年12月24日 19:04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台当局宣布将撤换坚持两阶段领投票的选务人员,来源:台湾“TVBS”

  中国台湾网12月24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因应明年台湾地区“立委”选举并“公投”一、两阶段领投票争议,台当局“行政院副院长”邱义仁今天召开项目小组会议,“秘书长”陈景峻会后宣布,“中选会”今明两天必须正式函文通令“直辖市”、县市选委会主委和投开票所主任管理员,贯彻一阶段投票,违者“依法”免职、撤换,甚至移送“法办”与惩戒。

  陈景峻表示,经“中选会”通令后,“直辖市”、县市选委会若在讲习手册、选举公报、投开票所布置、公文往返等,有两阶段投票的意思表示,将予以“依法”处理。另外,“行政院”也要求“警政署”通令所有警员,必须保护选民投票权益。

  报道称,邱义仁中午召开跨“部会”的项目小组会议,陈景峻下午5时在“新闻局”召开记者会表示,项目小组决议“中选会”必须在今、明两天内,正式函文给所有“直辖市”、县市选委会主委及投开票所的主任管理员,重申一阶段投票的决议必须贯彻。

  陈景峻表示,违者将涉及“刑法”、“公民投票法”、“公务员服务法”、“公务员惩戒法”、“公务人员考绩法”等相关规定,违者将予以免职、撤换,甚至移送“法办”与惩戒。(高大林)

  相关专题:台湾地区第七届“立委”选举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