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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诈领两百余万元 游锡堃“特别费案”今开庭

2007年11月26日 05:46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1月26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前民进党主席游锡堃“特别费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上午将首度开庭,传唤游锡堃,以及游锡堃妻子杨宝玉、办公室主任苏昭英、承办人赖淑芬与秘书刘建忻等4名被告。

  台湾“最高检察署”特侦组今年9月21日将游锡堃“特别费案”侦结,10月间移送台北地院审理。法院经人工抽签,由审判长刘方慈、受命法官林庚栋及陪席法官江俊彦组成合议庭;台北地检署则由主任检察官董怡臻、检察官熊南彰、陈清茂莅庭论告。特侦组检察官周士榆也将出席今天的庭讯。

  台北地院今天将先进行准备程序庭,由公诉检察官陈述起诉要旨,再由被告进行答辩,之后合议庭将就证据能力部分,询问检辩双方有无证据要调查,再决定下次庭期。

  报道称,特侦组9月间将吕秀莲、游锡堃与陈水扁办公室前秘书长陈唐山等11人起诉。合议庭将吕、游、陈3人切割审理,本月19日已先审理吕秀莲部分,今天审理游锡堃部分,12月3日则进行陈唐山部分。

  根据检方起诉书,游锡堃自2000年10月至2005年12月止,由杨宝玉、陈水扁办公室秘书长及台当局“行政院长办公室”等职员、随扈等连续收集他人消费发票共516张,金额238.6005万元新台币,涉嫌“伪造文书罪”及“公务员利用职务的机会诈领财物罪”。(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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