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起:游锡堃、吕秀莲、陈唐山
中国台湾网9月22日消息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民进党吕秀莲、游锡堃、苏贞昌、谢长廷及台当局“国安会秘书长”陈唐山等特别费案,台“最高检察署”特侦组昨天侦查终结,对吕秀莲、民进党主席游锡堃及陈唐山提出起诉,至于该党2008参选人谢长廷及搭档苏贞昌则获不起诉处分。
“特侦组”昨天晚间7时召开记者会,说明全案侦办结果。全案共起诉11人、5人缓起诉、3人不起诉。被起诉者中包括游锡堃的妻子杨宝玉。
“特侦组”发言人陈云南指出,吕秀莲、游锡堃与陈唐山,都利用职务任内的办公室职员收集消费的统一发票,统一报销特别费:吕秀莲从2000年12月到2006年5月止,由“副总统”办公室、随扈等多人,连续收集他人消费的发票,金额563万多元(新台币,下同),做为原始凭证报销特别费。而游锡堃则自2000年10月到2005年12月间,也是连续收集他人发票,共238万多元,来报销特别费。陈唐山自2004年7月到2006年6月间,也利用多人连续收集发票,共有36万多元来报销特别费。
“特侦组”认为这三人触犯了“伪造文书罪”以及“公务员利用职务之便诈取财务罪”,因此提出起诉。
台媒介绍称,“特侦组”今年4月2日成立,随即分案侦办特别费案。其中,谢长廷、苏贞昌、吕秀莲与游锡堃,被列为“特查字第十号”,由沈明伦、侯宽仁、周士榆三位检察官侦办。
“特侦组”侦办特别费案以来,已向台“审计部”等机关函阅原始凭证等,清查比对研析相关凭证资料文件7000余份,又函金融机构调阅往来明细、消费明细等数据400多函次,所有当事人的案卷已清查完毕。 (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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