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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秀莲游锡堃特别费案开庭日期确定 吕为下月19日

2007年10月26日 09:22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0月26日消息 据台“中央社”报道,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台当局副领导人吕秀莲、前民进党主席游锡堃与“国安会秘书长”陈唐山“特别费案”,承审合议庭昨天订出庭期,将于11月19日首次开庭,就吕秀莲部分案情进行审理;游锡堃与陈唐山部分案情,也将于11月26日及12月3日开庭审理。

  据报道,台北地方法院17日受理吕游陈的“特别费案”,依程序完成分案,经人工抽签结果,由林庚栋担任受命法官,审判长为同庭法官刘方慈,陪席法官江俊彦;台北地检署则由主任检察官董怡臻,带领同组的熊南彰、陈清茂两位检察官莅庭论告。

  由于全案起诉人数达11人,合议庭将分成三大犯罪事实审理,并在昨天订出开庭日期,吕、游、陈三案分别在11月19日、11月26日及12月3日首次开庭。

  台湾“最高检察署”特侦组9月21日侦结民进党“四大天王”吕秀莲、游锡堃、苏贞昌、谢长廷的“特别费案”,全案共起诉吕秀莲、游锡堃及陈唐山等11人,5人获缓起诉,一人获职权不起诉处分,民进党2008正副参选人谢长廷、苏贞昌为不起诉处分。(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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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赵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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