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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路工案”一审宣判 蓝绿阵营均要求对方道歉

2007年11月23日 22:05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1月24日消息 高雄市长选举“走路工案”,高雄地方法院23日一审判决两名涉嫌人古锌酩、蔡能祥无罪,这个判决令蓝营士气为之一振,国民党高雄市议会党团书记长黄柏霖要求高雄市长陈菊应该为“走路工事件”向黄俊英道歉。陈菊则表示,“走路工案”被告获判无罪,证明并非自导自演。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高雄地方法院23日下午判决涉嫌发放“走路工”(对选民发放贿选金)的两名被告古锌酩、蔡能祥无罪。法官认为,500元新台币“走路工”是目前社会之经济价值观念以及造势活动情节、活动后随即发放,全车民众只要有参加活动者,不论有无选举权都可获得,不算是买票贿赂,所以判决两人无罪。

  国民党高雄市议会党团书记长黄柏霖强调,被告无罪足以证明“走路工事件”非事实,陈菊应该为绿营在12月8日午夜的“黄俊英贿选抓到了!”记者会向黄俊英公开道歉,还给黄俊英一个公道。

  对于判决结果,陈菊则表示,法院的判决证实被告确实有发放金钱,这阵子说“走路工案”是陈菊阵营自导自演的人,应该向她以及高雄市民道歉。

  至于两名被告获判无罪,陈菊表示,这是最近唯一一件发放“走路工”获判无罪的案例,她觉得非常严重,期待二审会有公正判决。(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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