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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长选举“走路工”案一审 两被告获判无罪

2007年11月23日 16:37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1月23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喧腾一时的高雄市长选举“走路工”案,高雄地方法院今天一审宣判,被控发放“走路工”(对选民发放贿选金)违反“选罢法”的被告古锌酩及蔡能祥都无罪。(周先)

  相关资料:“走路工”事件

  “走路工事件”发生于去年12月8日高雄市长投票前夜,民进党陈菊阵营以“黄俊英贿选抓到了”为题召开记者会,指控国民党黄俊英阵营在当天晚上的造势晚会之后,在游览车上发放给每人新台币500元“走路工”,并当场提出物证和人证;随后在高雄市长选举中,陈菊以1100多票“微弱胜选”。黄俊英不甘被抹黑,12月9日凌晨到高雄地方法院按铃申告陈菊妨碍名誉及违反“选罢法”。针对高雄市长选举官司,
一审合议庭法官认为,陈菊阵营以“走路工事件”记者会,指控对手黄俊英贿选,并没有足够证据做客观推论,所以,一审宣判判决陈菊“当选无效”;“选举无效”之诉则被驳回。不过,二审审判长却认为,陈菊阵营召开“走路工事件”记者会直指“黄俊英贿选抓到了”以求胜选,固然可疑,抹黑诽谤行径也固然不可取,但顶多是妨害黄俊英名誉,尚难构成“当选无效”,最后宣布陈菊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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