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1月6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地区“立法委员”选举订于明年1月12日投票,同时举行的还有蓝绿阵营的两场“公投”,台当局“中选会”要求各县市选委会今天呈报赞成“两阶段领票、一阶段投票”或“两阶段领票、两阶段投票”,至昨晚,已决定支持“两阶段投票”的有国民党执政的6个县市,支持“一阶段投票”的有民进党执政的3个县,而国民党执政的台东县两案并陈,其他多数县市仍未决定。
因国民党支持“两阶段领票、两阶段投票”,昨天确定支持两阶段领投票的都是国民党执政县市,包括花莲县、桃园县、新竹县、南投县、台中县、台中市;他们认为这样可让选务单纯,避免投开票所紊乱出错。
民进党支持“两阶段领票、一阶段投票”,已决定支持一阶段投票的是民进党执政的云林县、高雄县、屏东县。
报道称,较特殊的是国民党执政的台东县,县选委会昨天开会讨论,赞成“两阶段领票、两阶段投票”委员占多数,不过,选委会仍尊重支持“两阶段领票、一阶段投票”委员的意见,决定将双方意见都送台当局“中选会”参酌。
尚未决定的包括国民党执政的宜兰县、新竹市、苗栗县、彰化县、嘉义市;及民进党执政的台南市、台南县、嘉义县、高雄市,其中,台南市及嘉义县选委会表示,将依照台当局“中选会”决定办理。(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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