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发 韦亮 摄">
资料图。(记者 韦亮 摄)
哪些企业可以债转股?
——包括三类企业 “僵尸企业”不能
哪些企业可以债转股,哪些企业不能债转股,这是一个时期以来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对此,文件既明确了正面清单,也明确了负面清单。
根据文件,三类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包括:因行业周期性波动导致困难但仍有望逆转的企业;因高负债而财务负担过重的成长型企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成长型企业;高负债居于产能过剩行业前列的关键性企业以及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企业。
而四类企业则明确禁止债转股,包括:扭亏无望、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企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且不明晰的企业;有可能助长过剩产能扩张和增加库存的企业。
“需要强调的是,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是明确债转股的政策边界,不是政府直接定企业,具体的债转股对象企业还是由市场主体按照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和上述指导性原则,自主协商确定。” 连维良说。
资料图。(刘玉桃 摄)
如何避免成免费午餐?
——不兜底、不强制、不免责
在上一次债转股过程中,由于损失由财政兜底,实际上出现了不少债务人把债转股当成免费午餐的现象。对此,连维良说,市场化债转股绝不是免费午餐。
如何避免债转股成为免费午餐?连维良提出,要做到“三个强化”:强化监管、强化信用约束、强化追责;同时要做到“三个不”:不兜底、不强制、不免责。
—— “不兜底”。债转股由各相关市场主体自主决策,风险自担,收益自享,如果形成损失,该谁负责谁负责,政府不承担损失的兜底责任,这一点非常重要,就是说,政府不提供免费的午餐。
——“不强制”。政府不强制企业,不强制银行,不强制实施机构,不强制某一个特定的债权必须实施债转股。具体是不是要债转股,就是要市场主体自己说了算,特别是要经得债权人的同意,从这个意义上说,债权人和投资者也不提供免费午餐,在制度设计上保证这一点。
—— “不免责”。就是整个债转股过程中,要贯彻股权先于债权吸收损失的原则。如果债转股过程中,确认有资产损失,这个代价必须由原股东先担责。
“所以,有了政府的不兜底、不强制和对原股东的不免责,就可以避免债转股会不会成为某些债务人免费午餐的问题。” 连维良称。
[责任编辑:韩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