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五:“领空之外”——防空识别区不等同于领空,更不是领空的向外延伸
防空识别区不等同于领空,更不是领空的向外延伸,划设防空识别区并不意味着一国领土范围的扩大。
领空是指处在一国主权支配之下,在国家领土之内的陆地和水域之上的空气空间。防空识别区一般是沿海国面向海洋方向上空在领空之外划设的区域,即防空识别区往往在领空之外划设。在领空内,一国具有完全的和排他的主权,主要体现在自保权、管辖权、管理权和支配权,在防空识别区内,一国对他国航空器享有定位、识别、管制的权利。
军事专家邢洪波指出,有的国家利用防空识别区大做文章,故意炒作他国航空器进入其防空识别区问题,进行误导性宣传,试图给本国民众和国际社会造成“进入防空识别区就是侵犯其领空”的错觉,并以此为由渲染他国“军事威胁”,干扰他国航空器正常飞行和训练,这是对防空识别区制度的恶意曲解和滥用,理应遭到国际社会的反对和抵制。
关键词六:“飞越自由”——防空识别区不影响他国航空器飞越自由
国防部新闻发言人杨宇军指出,中方一贯尊重各国依国际法享有的飞越自由,东海防空识别区的设立不改变有关空域的法律性质。国际航班在东海防空识别区内的正常飞行活动,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军事专家表示,他国航空器进入我防空识别区后,只需依国际惯例,通报航空器的国籍、方位、飞行计划等信息,这是为了便于对其定位、识别,并不限制航空器的飞越自由。
“事实上,遵循防空识别区的规定还会给飞越这一空域的航空器带来更多安全保障。”孟祥青说,东海上空是国际航线密集的重要区域,我国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平等适用于各国航空器,有利于引导进入我防空识别区航空器的飞行活动,减少军事误判,避免空中摩擦,维护空中秩序和飞行安全,从而保障各国航空器更好地行使飞越自由。
关键词七:“多重作用”——划设防空识别区的作用远远超越军事需求
作为增加军事透明度的一个重要步骤,东海防空识别区的划设不仅可以提高我国防空预警能力,而且能够避免发生军事误判。尹卓认为,防空识别区划设后,还能够通过及时有效的空中管制维护这一空域的飞行秩序,保障民用航空器的飞行安全,并提高为航空器提供气象、通信、导航等方面服务的能力。
“划设防空识别区的作用远远超越了军事需求。”尹卓说,“我国东海航空识别区划设后,可以更好地维护地区安全与保证飞越自由。”
[ 责任编辑:张晓静 ]
原稿件标题URL:
原稿件作者:
转载编辑:张晓静
原稿件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