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时政新闻  >   正文

有关部门不能在“房叔无房”“表哥无表”质疑上沉默

2013年09月13日 08:05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12日对“房叔”蔡彬作出有期徒刑11年6个月的一审判决,与此前陕西对“表哥”杨达才的审判不提及手表的来源一样,“房叔”多达21套房产的来源和处理问题也未有提及。公众关心的是,如此巨额房产是否来源合法?案件宣判后是否意味着所有房产因此“洗白白”而“合法安然无恙”?

  2012年10月,时任广州市城管局综合执法局番禺区分局政委的蔡彬遭网友举报坐拥22套房产,经纪委核实其与家人实际拥有房产21套。

  令人费解的是,从7月26日的庭审到如今的一审宣判,整个审判过程中仅提及蔡彬2套房产。对此,检察机关表示,目前掌握的证据显示,“房叔”受贿与其房产的关系不大。

  对此,人们不禁要追问:除去退赃和罚没财产外,是否意味着“房叔”的房产“合法”了?蔡彬是一名正处级干部,其妻子曾任番禺区工商联办公室主任、秘书长,现已退休,按照正常工资标准,都无法购买那么多套房。

  记者曾就此多次问询负责本案的纪检、司法机关和当地政府,然而,检察院、法院以缺乏证据为由不予解释,纪委则以案件已移交司法机关为由保持沉默。因房产问题而落马的“房叔”,结果房子成了案件的“敏感词”。

  “表哥”落马了,但他的问题与表无关;“房叔”判刑了,他的腐败也与房无关。这样的反腐结果,总是让人有些如鲠在喉难以真正舒畅,难怪不少网民发帖表达了不满和不解。而要纾解这些不解和不满,恐怕还需要有关部门正面做出回应,而不是似有难言之隐一样保持沉默,因为这样只会增加人们的质疑。(记者 毛一竹、叶前)

 点击更多新闻进入新闻中心 两岸新闻 台湾新闻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