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跑线”上的腐败张浩/漫画
■他们自尊心比较强。既有较高的学历,又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被捧为社会精英,恃才傲物。
■他们很少在矛盾集中、困难较多、生活条件恶劣的环境里摸爬滚打,缺乏基层工作的考验。
■他们事业上升、获得权力,并没有经过长期艰苦奋斗。所以,权力来得容易输得也快。
如今许多的年轻人跨出校门,考取了令人羡慕的公务员。他们普遍学历高,工作能力强,其中一些人还很快走上了领导岗位,成为单位的中坚力量。但是,一部分年轻干部在面对各种诱惑时,缺失自律,扭曲了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沾染了不良作风,最终陷入了腐败陷阱。在人生的路途上,在事业的征程中,他们刚刚起跑、或正在起跑,却因腐败跌倒在了“起跑线”上……
他们都是这样年轻
【案例一】32岁的孟某是一个被提拔后就倒下的典型。他在北京某著名大学法律专业硕士毕业后,就顺利留校。不久后的2009年,孟某就被提拔为该大学某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一年后,他开始利用职务之便捞钱,从2010年12月至2011年9月,先后36次挪用学院项目经费近300余万元,供家庭和个人消费。
对此,专家分析认为,由于大多数年轻领导干部很少在矛盾集中、困难较多、工作基础差、生活条件恶劣的环境里摸爬滚打,没有经受过基层工作的考验,并且他们获得权力相对其他人来说来得容易,又没有经过长期的艰苦奋斗。所以,权力来得容易输得也快。在如何正确对待权力、珍惜权力、审慎用好权力方面,其防范心理和抗腐能力等方面准备不足。一旦权力在握,便有可能运用失当,贪图享乐,违法违纪。
【案例二】80后的宋某是北京某出版社发行主管,随着工作业绩的不断提升,宋某的心理也发生了变化,对自己的付出和回报不成正比感觉心理不平衡。在被单位提拔为发行主管后不久,宋某便迫不及待地利用手中的权力,采取通过“用书换钱”的方式,将出版社价值上千万元的图书卖给社会人员张某等人,个人非法所得超过300万元。这之后,宋某经常出入高档消费场所,过上了“频繁购置新车、频繁更换女友”的奢靡生活。最终宋某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一位曾多次办理类似案件的检察官告诉记者,目前,年轻干部既有较高的学历,又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头上拥有了各种光环和荣誉后,被捧为社会精英。在被提拔到领导岗位后,有的人往往恃才傲物,有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在金钱诱惑面前,缺乏抵抗力。同时,来自社会上的对年轻干部的腐蚀引诱力度也相对较大。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种种手段对手中握有某种权力的干部进行腐蚀拉拢,个别意志不够坚定者被重用后容易腐化堕落。
【案例三】2012年1月,河南省中牟县新任村官魏某利用协助镇政府统计发放土地补偿款的职务便利,骗取国家移民划拨土地补偿款3.41万元,这一年魏某24岁。四川简阳的女大学生辜某任村官不到两年,就利用职权帮亲朋好友多丈量房屋和地面附着物,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80多万元,辜某此时只有25岁。
贪官年轻化已经引起多位反腐败研究专家的思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黄京平分析认为,“这些年轻干部出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两种:一是他们通过考试等途径竞争上岗,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容易产生高高在上的感觉。还有部分年轻干部觉得自己是靠个人本事当上领导的,从不把群众监督放在眼里,独断专行;二是一些年轻干部是靠特殊关系和背景‘安排’的,觉得自己靠山强、关系硬,没有人能奈何得了他,天真地认为出了问题也会有人替自己扛着,把制度与纪律视为摆设,从而加速了他们的腐败堕落。”
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预防处处长王燕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2008年至2012年,该院查获“年轻干部”为主体的职务犯罪案件10件10人,几乎都是任现职不久或者是刚提拔为领导职务不到5年的;“年轻干部”为主体的职务犯罪类型也由钻制度漏洞的贪污、挪用公款犯罪过渡到主动权钱交易的犯罪。
为什么坏事学这么快
从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查处的“年轻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分析看,其职务犯罪多发生在综合性较强的岗位,案件涉及的罪名主要有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管理人员占犯罪人数的75%。“年轻干部”为主体的职务犯罪人员,从事的工作更贴近核心,担任的职务更高,其事业的发展机会和空间也更大了。
让我们再来看看来自广东省纪委的一组数据。今年6月,广东省召开的反腐倡廉建设情况通报会称,今年前5个月,广东纪检机关共立案3389件,同比上升32.8%;其中地厅级干部13人、县处级干部151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83人,其中地厅级干部8人、县处级干部29人。在广东省纪委查处的这些大要案中,已经有了“70后”、“80后”的高学历官员,年轻贪官级别呈上升趋势。
【案例四】韶关市原副市长尚伟出生于1970年8月,获得水工结构专业博士学位后进入广东省水利厅工作。2006年12月,年仅36岁的尚伟参加广东省第五批“博士服务团”,从广西来宾市挂职副市长归来后,被任命为地级市韶关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被抓时,尚不足43岁的尚伟,已经是一名资深“厅官”。
据当地媒体报道,广东省委一位领导在一次座谈会上这样说道:这名1970年出生的厅级年轻干部,不仅学历高,而且每年考核都在前三名,组织考虑把他放下去在地方做常务副市长,想着再培养培养。这位领导不无痛心地问:“他除了经济上贪以外,作风上还很糜烂,有六七个女人。我就想,这么年纪轻轻的,为什么坏事学得这么快呢?”
【案例五】云浮市原常委、副市长冯湘勇1977年出生。他曾是2008年8月广东面向全国公选100名年轻干部中的佼佼者,一度是广东“最年轻厅官”、“最年轻的地级市副市长”。落马时年仅36岁。他的犯罪涉及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包养情妇等问题。
对这一类“年轻干部”腐败,检察官分析指出,年轻干部普遍自尊心比较强,迫切希望在事业和家庭上超越同龄人,存在攀比心理、从众心理、挥霍心理,当看到社会上许多人有房有车、花天酒地时,自律性较差的年轻人容易受到金钱诱惑,进而利用手中的权力进行犯罪。
【案例六】1981年出生的肖明辉于2006年被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作为优秀人才引进。这一年,他才刚刚25岁。这位清华大学毕业的高材生,先后出色地完成了多个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管理及筹备工作,深受同事的好评和领导的器重。他不到两年就成为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副局长。担任领导后不久,肖明辉利用职务之便,四年间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超过1600万元。2013年4月,海南省高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处肖明辉无期徒刑。这位本该前程似锦的青年干部,就这样倒在自己人生的“起跑线”上。
对于此案,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一个原本优秀的青年干部几年内迅速滑坡,从外部环境看,是一些不健康的官场文化影响了官员个体;从个人角度看,则是青年人阅历尚浅、急于求成,导致为了“小集团利益”而放弃了个人原则。
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林 指出,年龄、学历与抗腐败能力并不成正比,并非干部年轻、学历高就能保证权力的廉洁,也并非干部年轻、学历高就会导致腐败率上升。有关年轻干部涉贪现象增多,只能说明对于这些干部要继续加强廉政教育。
[ 责任编辑:张晓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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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稿件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