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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试点公务员聘任 专家:不会让公考热降温

2013年05月21日 14:53 来源:中国广播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有消息称,江苏今年将开展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即选择专业性较强的职位,以聘用和合同管理为主。这样的改变,是否意味着公务员的"铁饭碗"被打破了?又能否给高热不退的公务员考试降降温?

  江苏试点的做法是,在部分行政机关及地区,选择专业性较强的职位来开展聘任制公务员试点,相比传统的公务员,聘任制公务员最大的不同是,公务员的身份由原先的委任制变成合同制。

  专家认为,这种改革或许象征意义大于实质意义,首先必须承认这种改革打破了公务员铁饭碗的说法,而且必须认识到,新任职的公务员目前仅仅是公务员群体当中很少的一部分,而且不涉及国家秘密的,专业性较强的一些职位和辅助性的职位。

  而且这部分聘任制的职位也面临着如何考核、如何退出的问题,如果制度建设都跟不上,聘任制很可能沦为另一种形式的终身制。所以聘任制让公务员考试降温,从目前来看作用有限。

  背景:聘任制公务员与传统公务员有什么不同

  两者主要的差别在于,聘任制公务员引入了市场机制,实行合同管理,但履行义务、享有权利、工作条件、工作纪律、管理制度、使用编制等方面跟公务员没有大的差别。

  聘任制公务员需与机关签订书面的聘任合同,聘任期为一到五年,聘任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将不再享受聘任制公务员的福利和待遇。

  聘任制公务员可以公开招聘,也可以直接选聘。考试的内容也具有针对性,主要包括聘任职位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而一般公务员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实行统一招考。

  聘任制公务员是否续聘国家没有明确规定,不过根据其他城市经验,表现好能胜任的经批准可以续聘。聘任过程中,如果聘任公务员有考核不称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请假等情况,机关可以解除聘任合同。

  此外,未经批准在其他单位兼职、患病或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来工作,机关也可以单方面解除聘任合同。(记者 练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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