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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夫顶岗上班”事件中镇党委书记被认定“失职”

2013年04月18日 08:01 来源:中国青年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顶岗”安排工作过去较为常见,而今已成“违法行为”

  近日,陕西榆林子洲县一起“替夫顶岗上班”事件被曝光。该县何家集镇政府工作人员加建平去外地做生意,长时间没有上班,人也联系不上,导致其驻村工作停滞不前,需要重新委派干部。

  据介绍,加建平的父母曾专门到镇政府求情,要求他的工作由其妻子徐某暂时代替。镇上领导对徐某考察走访后,同意徐某替夫上班,月领工资4000元左右。此外,一些镇干部对于徐某的评价很高,认为其“工作能力强,比加建平优秀得多,其能力不逊于在编干部”。事件被曝光后,子洲县纪委介入调查。

  4月16日,中国青年报记者致电子洲县纪委。子洲县纪委吴姓副书记说,相关责任人已经受到处分。时任镇党委书记苗茂春主持召开全体领导干部会议,决定让加建平之妻代替加建平工作,是失职行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现任党委书记白宇上任后,没有对这个事件进行及时纠正,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当事人加建平长期不上班,无故脱岗,不服从领导安排,给予留党察看两年处分;通过调查取证,徐某是事业编制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降低岗位等级的处分,仅次于开除。

  “无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经过公务员的招录程序怎能上岗?地方政府不能怎么方便怎么来,依法行政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表示,顶岗是我国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常见的工作安排方式,符合条件的职工子女可以顶替父母的岗位工作。如今,在法治社会,公务员是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是通过一系列考核程序选拔出来的,“顶公务员的职”是违规违法的,妻子和丈夫“共享”公务员岗位更是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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