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领导干部在岗不在状态,“在其位不谋其政”,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尽力。少数副职领导干部在同一岗位同一职务上从“青春期”干到“更年期”,思想上产生了惰性、工作上产生了惯性
竞争“短缺”问责“短路”考评“短腿”滋生庸官懒官
干部考核与提拔挂钩是治理庸官懒政的有效方法
继贪官之后,庸官、懒官、散漫官,近日来成为众矢之的,全国各地相继出台办法剑指庸官懒政。
“庸官懒政是我国的一个吏治难题。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大治懒治庸力度,着力解决干部管理不严问题’,全国一些地区进行了有意义地探索。有些举措对治理干部队伍中的庸懒现象产生了较好效果,但其治理的对象主要是一般干部,解决的问题也主要集中于‘显性问题’,对领导干部中的‘隐性失职’问题鲜有触及。”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政治与党建研究室主任周湘智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制度建设解决“庸”“懒”好处多
“被诫勉谈话或受到通报批评的,当年不得参加评优评先,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近日,《武汉市开展“责任风暴”、“治庸计划”的暂行办法》正式出台。
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将解决好职能交叉重叠、责任不清、事权分离、多头管理和管理真空的问题。同时,武汉市将优化指标体系设置,分层分类建立考评指标体系,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此外,暂行办法还规定,将通过组织集中检查、明察暗访、日常考核、民主评议和群众举报等形式,实现监督检查的经常化和制度化。
上述办法受到了社会各界的热烈追捧。为此,武汉当地还开通了“治庸”投诉热线,接受群众电话举报投诉庸官、懒官和散漫官。据报道,这部热线电话自4月11日开通后,3天内就接到了市民的投诉举报600余件次。
除了武汉外,全国多地都对庸官懒政采取了高压态势。
据公开资料显示,从2010年8月开始至当年11月底,山西省连续9次开展“整肃工作纪律、狠刹不良风气”专项检查行动。在此次专项检查行动中,一批“享乐官员”因上班期间“吃喝玩乐”被查处;一批“权力寻租官员”因“吃拿卡要”被追责。据统计,山西省共有421名官员被处分,30名官员被摘“乌纱帽”。
而湖南省此前出台的《关于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处理办法》,则对需要问责的行为及处理方式,作了十分具体详尽的规定。具体包括,“对企业和群众的投诉、检举等无故不予受理或拖延的,对强买强卖、敲诈勒索、偷盗等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或查处不力的……都应当处理”。
“上述规定或办法受到好评,说明了社会各界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履行职责有一个期盼,对庸官懒政和不作为的行为也有一定的抱怨,一旦政府部门动真格地拿出一定的办法来治理这个问题,来促使各级政府机关积极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群众当然是欢迎的,也是期待的。”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马怀德进一步分析说,通过制度建设来解决庸官懒政现象的好处就在于,“面对群众的一些要求或是社会责任,行政机关有时会发生一些不作为,导致社会秩序混乱、群众权益受到侵害,也会影响地方政府的公信力。如何能够保证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是长期以来行政管理要面临和解决的一个问题。但是,以前通常的做法是发生了不作为行为后,群众可以申请附议,提起诉讼,这种事后监督成本比较高,往往也很难举证,很难打赢这种官司。而事先监督检查的权力又不在群众手里,而是在政府部门机关内部,所以说政府部门内部通过规章制度形成这样一种监督机制,督促工作人员积极履行职责,这等于是抓到当前行政管理的一个症结、一个病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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