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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租车“史上最严”处罚新规:拒载可停岗三年

2012年12月29日 09:03 来源:北京晨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打车难”年底又有抬头,部分出租车司机拒载、挑活、侃价,严重侵害乘客利益。昨天,市交通委运输局和市交通执法总队联合召开深入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部署会,对出租车管理推出“史上最严”处罚措施——出租车司机出现拒载、侃价等行为,将视情况轻重停岗1至3年;列入行业“黑名单”驾驶员不得再次录用。

  此前央视曝光出租汽车服务问题的系列报道中,违规的京BQ3466车辆属于乌兰出租汽车公司。记者昨天获悉,乌兰出租汽车公司存在“严重违法违章多发”,已被市区两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

  驾驶员入“黑名单”不得录用

  昨天,16个区县运管部门、10个交通执法大队和各区县个体出租汽车管理站、出租汽车调度中心、“三站两场”(北京站、北京西站、北京南站、首都机场、南苑机场)出租汽车调度站,行业协会以及全市252家出租汽车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北京出租汽车协会要求所有出租汽车企业择优录用爱岗敬业、服务规范的驾驶员,不得因驾驶员供应减少而随意降低招录标准,要主动清除严重侵害乘客利益的行业“害群之马”,不得录用列入行业“黑名单”的驾驶员。

  全行业严格执行发生拒载、挑活、私改计价器、侃价等侵害乘客利益的严重服务违规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暂停上岗1至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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