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入世’,主要是政府‘入世’;讲影响,主要是对制度建设尤其是行政管理制度建设的影响。”这是十年前,时任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杨景宇对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判断。
十年弹指一挥间。十年间,中国大规模清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先后发布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纲领性文件,出台一系列新的法律制度用于规范行政许可、强化政府责任、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等。
毫无疑问,这是中国法治建设发展的必然进程,但WTO对于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倒逼作用,在这十年间也体现的颇为明显,这被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于安称为“中国政府行为法治化新的强大推动力”。
行政审批制度变脸
于安告诉《法制日报》记者,WTO的23个协议、492页文字,除了两个条款提到企业外,其余条款均涉及对政府行为的规范。逐步减少、消除贸易壁垒和贸易歧视,推进贸易自由化是WTO的使命,而作为有权设置贸易壁垒和实行贸易歧视的政府,自然要成为WTO义务的主要履行者。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议定书和报告书在透明度方面的承诺,却又比WTO规则更多。“中国被认为是一个非典型市场经济国家,不得不承诺特殊加入条件,承担制度改革的义务。”于安说。
杨景宇在当年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就表示,讲“入世”,主要是政府“入世”;讲影响,主要是对制度建设尤其是行政管理制度建设的影响。
首当其冲受到冲击的是行政审批制度。据不完全统计,当时仅国务院70个有审批权力的部门就有审批项目2854项,省级政府行政审批项目多则2000多项,少则1000多项。在上述2854个审批事项中,只有11.8%是依据国家法律设定的,那些依据部门文件和部门内设司(局)文件设定的审批事项则占到了36.8%的比例。但入世带来了这个领域翻天覆地的变化。
人们惊奇地发现,在2001年多哈会议结束后的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政府在转变职能、打破审批经济怪圈方面迈出的步子,比过去20多年还要大。
为了从制度上源头上规范行政审批,2004年行政许可法开始实施,有关行政许可的专项清理紧随其后迅速展开。截至2005年底,共清理行政许可依据25554件,废止3981件,修改2493件。
[责任编辑:吴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