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赋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新内涵
自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公报上没有直接出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提法以来,社会上关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出现了许多议论。众说纷纭的异议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非中心论。即认为不存在以哪项工作为中心,当然也就无所谓“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比如强调各项工作是相互联系的、系统的、平行的,不能突出以哪项为中心。二是多中心论。即认为存在两个或多个中心,也就是说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外,还有其它的中心。诸如曾经的经济建设与反和平演变并列的中心,现今的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并列中心等。三是它中心论。即认为经济建设不是中心,而是其他某些工作为中心,诸如主张以提高民众的生活质量和水平为中心、以制度建设为中心、以协调发展为中心、以社会发展为中心、以可持续发展为中心、以公共财政为中心等。四是中心转移论。即认为中心工作不是一成不变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曾经是正确的,但随着形势的发展不能继续“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了。五是中心负面论。即认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实践中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因此不能再提“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了。在这些议论中,社会建设中心论、经济中心转移论、经济中心负面论等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一个重大的战略问题。这个重大战略是毫无疑义的,但是也要看到各种不同观点的出现,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角度看到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理论和实践上存在的问题。认真思考和回答这些问题,赋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新的时代内涵,走科学发展之路,是当前之亟须。
在理论上,要深化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认识。具体来说,一是要细化“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内涵,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经济效益。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是总把眼光盯在GDP的增长上,而是要致力于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从主要依靠增加投入、铺新摊子、追求数量,转到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在经济建设中,更加注重经济的内涵,提高国际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二是要更全面地理解什么是经济建设。经济包括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环节,过去长期偏向于生产和交换,今后要更加注意分配和消费在经济建设中的意义,将教育、医疗、社保、民居、环保、娱乐、体育等,也纳入经济建设的范围之内。
在实践上,要注意克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偏差。需要强调指出的是,中央在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并没有忽略其它方面,从最初邓小平提出的“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到后来的“三个文明一起抓”,再到社会发展总体布局的“四位一体”,都可以看出全面发展之意。但是在具体执行中,有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而忽视其它方面的工作,有的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理解为以GDP为中心,把发展是硬道理等同于速度是硬道理。应该说,这些实践中的问题并不是个别的,因此需要进行总体的和深刻的反思。不在实践上纠正这些问题,就不是正确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在当代中国,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就要更加注意全面发展,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妥善处理好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各方面的关系,实现全面而协调地发展。各项事业既要围绕和服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又要抓好自身的具体工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个命题,其主语是党和国家的工作,是最宏观和最高层次的战略。具体到各部门,主语不同了,也就不能一概以经济工作为中心。诸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以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各项职责,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为自己的中心任务。军队的中心任务是以军事斗争准备为龙头的军队现代化建设,提高军队的战斗力。其他的,诸如大学以教学科研为中心,医院以救死扶伤为中心。每个领域都有各自的中心,如果不加区分全部都盯着经济,尤其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歪曲为“捞钱”,社会就会失衡。各个方面工作有所侧重,这与全社会战略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并不矛盾。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应坚持走科学发展之路。正如胡锦涛同志指出:“科学发展观,是用来指导发展的,不能离开发展这个主题,离开了发展这个主题就没有意义了。发展首先要抓好经济发展”。因此,只有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增强综合国力,才能为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为全面协调发展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只有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增强综合国力,才能更好地解决前进道路上的矛盾和问题,胜利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因此,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增强促进发展的紧迫感,紧紧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定不移地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陶文昭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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