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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普查要过信息保护“门槛” 诚信机制至关重要

2011年06月03日 22:06:32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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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我们是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入户普查员,我们需要进您的家里登记人口普查所需的信息。”类似这样的话语,从11月1起,会陆续在每一户家庭的门口响起。

  11月1日,被称作“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入户登记工作正式拉开了帷幕。从即日起至10日,600多万名普查人员将走访每一户家庭进行人口普查。而如何让入户登记工作顺利展开,并保障公民个人信息不被泄露也成为了人们越来越关心的话题。

  首次为普查专门立法

  2010年5月12日,国务院第111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该条例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为人口普查专门立法,这在我国还是首次。

  谈到立法的意义,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人口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强有力的领导和严密的组织。普查机构的设立,普查人员的借调、招聘和培训,普查经费的安排,普查的宣传动员,普查数据的采集、汇总、处理和发布等,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同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特别是依法行政观念逐步深入人心,公民对自身权益包括个人隐私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依法规范人口普查活动,维护人口普查对象的合法权益,赢得普查对象的信任、支持与合作,切实保证人口普查数据质量,国务院制定并颁布《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对普查目的、普查原则、普查任务、普查对象、普查范围、普查的组织实施等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定,是十分必要的。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成栋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该条例为人口普查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制度上的保障。条例从普查人员、组织、经费、数据保护、法律责任等方面都进行了规定,保障了人口普查的全面性、普查的可执行性、数据的真实性、普查资料的保密与公开性。

[责任编辑:吴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