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德”考评新招频出能否规范官员品行
对干部道德考核方法进行创新是可以的,但是这些五花八门的做法很多都是“花架子、不讲究实际的做法”。
目前的尝试中一个大的问题是混淆了价值判断和行为判断。
公务员的评价,无论是绩效评价还是品行评价,皆应致力于建立健全相关法律规范,依法展开
干部提拔需要出具家庭道德鉴定书,这是湖南省邵阳县最近新出台的干部考核标准。此前,很多地方也针对考核干部德行出台“新招”,令人目不暇接。
早在今年4月,四川省郫县县委组织部制定出台了《郫县干部“三圈联考联评”实施办法》,其中除对干部工作和学习的考核外,还增加了对其8小时之外生活圈的考评,干部的品德表现、居家表现、邻里关系以及生活作风都成为考核内容。也就是说,在干部提拔前,小区门卫、社区干部、邻居和家人都将成为考察机关的访谈对象。
江苏省沭阳县也有“创新之举”——对96名乡科级“一把手”进行年中考核,首次将“忠于配偶”等个人品德情况列入其中。一些地区也快步跟上将“是否孝敬父母”的道德指标纳入了干部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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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新招可谓五花八门,更有网友评论“地方考核干部德行新招频出,有的令人哭笑不得”。虽然如此,在探“奇”之余,这种现象的涌现却不得不令人深思。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看了这些新的探索措施之后心情非常复杂,这些尝试反过来说明了“我国个别干部的道德沦丧到了不可容忍的地步”。因此,这种探索在一定程度上是可喜可贺的。但也有人认为,“我国的干部道德考核标准缺失,对于长期重视干部人事制度建设的我国来说是一个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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