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原云南大理市市委副书记、市长段力受贿一案在弥渡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诉人指控被告人段力在近十年的时间里,分27次收受陈白等11人行贿的财物达165万余元人民币,涉及“洱海天域”、大理机场路、龙山办公区绿化土方工程等项目。法庭上,段力对公诉机关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
庭审旁听者寥寥无几
8日上午8时,庭审准时开始。法庭内外维持秩序的法院工作人员达10余人,每一个旁听人员在进入法庭之前均要经过严格的登记、寄存随身携带的小件物品,然后通过安检门才能入内旁听。记者在旁听席落座后,一名法警随即过来坐在记者旁边。
虽说是公开开庭审理,但鉴于该案的“特殊性”,其开庭时间、地点没有多少人知道,因此,法庭内除了被告人家属外,旁听者寥寥无几。
“洱海天域”项目受贿20万元
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指控:段力在2000年至2009年历任大理市交通局局长、大理市建设局局长、大理经济开发区副主任、主任、大理市副市长、市长期间,分27次收受“洱海天域”房地产开发项目中中建穗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陈白(另案处理)等11人行贿的财物共计165万余元。其中,先后收受陈白送的冬虫夏草6盒(每盒价值9000-9500元)、名牌手表两块、佳能照相机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台、购物卡5张等物,合计价值人民币20余万元。段力利用职权帮其改动了“洱海天域”项目的滨海大道规划,并帮其“摆平”了“闹事”的农民;段力分两次收受了某施工公司金某某(大理龙山行政办公区绿化土方工程承包人)的人民币70万元;收受楚雄某路桥公司杨某某(大理机场路辅路承包人)的“感谢金”15万元人民币;收受昆明某经贸公司普某的“感谢费”两万元等。
先后退还赃款165万元
段力在法庭上辩称,关于“洱海天域”建设项目,他不是主要责任人,因为当时他还不是市长,该项目是大理州、市领导决定的。
段力说,升任市长后,感觉自己还年轻,仕途顺利,前途无量,加之省、州纪委常常通报一些腐败案例,遂认识到自己的受贿行为是一种犯罪,因此在案发前,他就已先后退还赃款110余万元。
案发后,段力家属又退赃55万元。
庭审中,段力的辩护人以其在归案后有检举揭发的立功表现、并如实供述了检察机关未掌握的其他犯罪事实,加之在案发前后积极主动退出了全部赃款,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由于案情重大,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孙金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