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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监狱管理局原局长获刑7年 为升官边送边贪(图)

2011年06月03日 22:08:46  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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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中云受贿行贿示意图。何朝霞制图(图片来源:长沙晚报)

  “其实我非常清楚他们送钱的用意,无非是希望得到提拔和关照。”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局长卜中云虽然非常明白这些礼金是“定时炸弹”,但依然拒绝不了金钱的诱惑,一一笑纳。记者昨日从芙蓉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由该院提起公诉的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局长(正处级)卜中云案一审宣判,卜中云因受贿、行贿共计47万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没收财产10万元,并追缴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A 落马

  刘万清案牵出卜中云

  2003年,司法部提出“全额保障、监企分开、收支分开、规范运行”的监狱体制改革目标,同年首批试点。2004年,这一改革扩大到湖南。监狱体制改革包括三项核心内容,经费全额保障、监企逐步分离、监狱重新布局。因而由此产生的企业改制、基建工程和人事调整,成为一些贪腐官员“黑手”的重要区域,其中就包括省监狱管理局原局长刘万清和原副局长卜中云。

  卜中云是常德津市人,出生于1959年,曾任津市监狱监狱长、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案发前,卜中云在湖南监狱系统中有着不错的口碑。

  2009年5月6日,省监狱管理局原局长刘万清和妻子被省纪委叫去“谈话”。“双规”期间,刘万清交代,2008年春节,为感谢自己在卜中云职务升迁中的帮助,卜中云曾向其行贿5万元。

  7月3日,卜中云同样被通知到省纪委“谈话”,其受贿、行贿的事实逐渐清晰。随后,卜中云坦白交代,为了谋求职务升迁,他先后送给刘万清20万元;另外,他还收受了基建老板和下属干警的钱财。

  B 受贿

  收下建筑商的23万元

  据悉,基建工程领域是卜中云受贿的主要来源。在任津市监狱监狱长和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期间,他先后收受他人贿赂27万元。

  2005年,津市监狱的大门进行改建,时任监狱长的卜中云是工程总指挥,卜将建筑商周福某“推荐”给下属。在卜中云的关照下,周福某顺利承接该工程。经查,2003年至2005年,周福某共送给卜16万元“答谢金”。

  据了解,卜中云涉足的基建腐败多是在刘万清的授意下进行。2006年,津市监狱下属的某工程要进行升级改造,卜中云在向时任省监狱管理局局长的刘万清汇报工作时,刘示意卜“将二期主体工程交给建筑商陈某的公司承建”。随后,卜中云交代下属“按照领导的意思办”。在公开招投标之前,卜中云的下属告知陈某该工程的招投标是由某公司代理,方便陈某和该公司取得联系,陈某因此顺利中标。为感谢卜中云的“关照”,2006年至2008年,陈某分4次送给卜4万元。

  其实,早在2001年,卜中云就已经涉足基建工程的受贿。当年,某工程扩建时,刘万清授意卜中云:“老卜呀,这个工程就让周老板搞吧。”之后,卜的下属对该工程进行邀请招标,安排4个邀标单位,其中包括周某的甲级公司,另有2个乙级公司和1个丙级公司。经评委打分后,周某以高分顺利承接该工程。随后,卜中云收到周某的3万元“答谢费”。

[责任编辑:孙金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