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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官要官行贿成打击重点只是开始

2011年06月03日 22:08:50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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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查办严重行贿犯罪力度的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在坚决查办受贿犯罪的同时,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大查办严重行贿犯罪的力度。向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贿、国家工作人员为跑官买官行贿、危害民生的行贿等八类行贿犯罪案件,被列为依法严肃查办的重点。

  近些年来,我们反腐败的力度越来越大,但在很多已判决的案件中,我们看到都是对受贿者的处罚,而行贿者却“毫发无损”。一个巴掌拍不响,行贿和受贿就如同钱的正反面,互为条件,相互依存,没有行贿,就不会有受贿。如果不对行贿也加大打击力度,只会使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更加肆无忌惮地行贿。

  现在高检院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查办严重行贿犯罪力度,这无疑是一个减少腐败的得力措施。其实,行贿也要受到惩处,不是什么新鲜事物,在刑法中早已明确规定了行贿罪。但是多年来,我们对行贿打击力度没有打击受贿的力度大。这其中有很多原因:一是思想作怪。在很多人的头脑中,都有“不打送礼”的思想,有的人送礼行贿,不但没有受到惩处,还会受到一些人的同情,认为他们是无奈的、逼迫的,不送礼很难把事情办成。二是目前的贿赂形式多种多样,并且大多数是在“一对一”的情况下发生的,这不仅对打击受贿,也给打击行贿造成一定的困难。

  我们应当看到,当前行贿的原因多种多样,有的是被迫的,有的是受到腐败文化的影响,有的是害怕不行贿会办不成事等。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我们不问三七二十一,一开始就把什么行贿都当成打击的对象,恐怕反而不利于反腐。如把给医生送红包的人也当做打击对象,恐怕不但打击面过宽,也会冤枉一些人。所以,最高人民检察院把跑官买官、危害民生等八类行贿犯罪案件作为当前依法查办的重点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这八类行贿都是群众深恶痛绝的,很多都是主动行贿的,他们一旦行贿得手,往往也会采取一些举动把行贿的成本收回来。如跑官买官者如愿后,也会去受贿。

  要减少行贿,就需要打击。在当前的现实情况下,就应该先把危害大、群众深恶痛绝的行贿当做打击的重点,然后再慢慢扩大行贿的打击范围,并通过这些重点打击,让更多的人看到行贿也是一种违法行为,也要受到打击,从而教育更多的人不要去行贿,而是去举报行贿,以此遏制行贿行为的发生。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希望跑官要官行贿成打击重点只是一个开始,今后有关部门在条件具备的条件下,对所有的行贿行为都能进行严肃的打击,只有这样,行贿才能真正杜绝,社会才会更加风清气正。(雨晓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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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金诚]